close

(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0日電)藝人李蒨蓉日前駕車撞傷一名身障騎士遭訴,但雙方調解破局,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嫌判拘役40日,可易科罰金。

李蒨蓉去年在台北市開車擦撞一名身障騎士遭起訴。台北地院3月開庭,雙方對和解金額談不攏,結果調解破局。

台北地方法院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李蒨蓉拘役40天,可易科罰金;另外,因賠償金仍遲未有共識,北院預計下週開庭調解。

李蒨蓉去年4月開車載友人,自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南下匝道,在多向路口違規右轉至外側車道撞上一名身障騎士的機車,這名身障騎士因此受傷控告李蒨蓉過失傷害罪,後來兩人未和解,案經檢察官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1050520

★更多相關新聞

賠償金差120萬 李蒨蓉撞傷騎士調解破局
阿帕契案再審 李蒨蓉、勞乃成仍不起訴
忠烈祠前仿李蒨蓉拍照 憲兵挨轟軍紀敗壞
阿帕契案外案 張友驊被告誹謗起訴
回顧2015前半年社會重大案件-阿帕契事件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陳舒婷寵鎂然頭搖 的頭像
    陳舒婷寵鎂然頭搖

    kellytatetwsj的部落格

    陳舒婷寵鎂然頭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